在美国的公司,比如,在中国唯二的“企业家”曹老板,其搬迁到美国的公司如果也像国内,玩什么劳务派遣的游离于《劳动法》的套路,是不会像在国内这么逍遥的。
美国国土安全部会进行“金融犯罪和劳工剥削指控”调查,后果很严重。
当然,老外谈剥削与中国不一样,不是要在劳资之间拉仇恨,玩什么网红教授们转移视线的套路,而是以法为界;法内谈不上什么剥削,更谈不上什么谁养活的谁的问题,谈不上莫名其妙的企业家与资本家什么不同之类的问题,同与不同都是法不容情。
很多人认为市场经济是自由大泛滥,完全错了,错的令人心碎,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法治,不是人治;在美国,第三方劳务派遣是要触犯法律的。
第三方劳务派遣在中国却十分流行。
有人说国企执行《劳动法》比民企好,这话没错,但国企对《劳动法》的排斥是一样的,国企又不是厂长投资,国家的钱,犯不上与《劳动法》直接叫板,却不妨碍“曲线救厂”,到了市场翥是经济学意义上的“理性人”,就会八仙过海;国企玩的就是第三方劳务派遣,让用人单位“合法”地避开了对工人工资福利待遇诸方面的责任,既降低了用工成本,也转移了法律责任。
中国是中介大国。
什么事只要有中介加入,说明法规的执行有问题,也说明法规本身也有市场的适用性的问题;比如金融中介,中小微企业信用低,直接去银行贷款会有难度,如果没有抵押物,很难拿到额度;于是一大批金融中介应运而生了,其实是一种局,无非是打人行规则的擦边球,如果征信不够,通过中介能拿到额度,那只能说明你的整个征信系统有问题。
哪一个行业不再需要中介机构,说明这个行业的法治已经成熟了。
国内既然还在盛行第三方劳务派遣,当然有企业的问题,但也说明一刀切的《劳动法》还有修订的必要,说明《劳动法》对市场的适应度还不高,实际上已经成了很多企业沉重的压力,一些应该财政和社会保障承担的责任,重叠地压给了企业,企业当然招架不住。
于是,很多网友就问了,外企为什么执行的好?
首先是外企的底盘不一样,不是中国5200万家中国小老板们可比的;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,那就是中国民企的营商环境与外企不能同日而语,正如同样是大学生,待遇比不了留学生。大量的规则、检查、罚款、许可、体制性成本与寻租,更不要说巨大的灰色地带和长期堂而皇之的地方与国企的拖欠款了。不干企业的人,很多人是活在口号中,哪里分得清这些差别与轻重。
在中国,你的比较很逻辑,越是逻辑终完美,越是错的离谱。
中国要清理第三方劳务派遣,完美地执行《劳动法》,先从取消非市场化行为开始吧。